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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2025年社会足球青训质量提升行动计划受资助机构通知

来源:微信 发布时间:2025-06-27 10:18:42

各级足球协会,有关足球社会青训机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足球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中国青少年足球改革发展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破解社会青训机构教练员待遇低、流动性大、水平不高等“卡脖子”难题,扎实推进青训体系建设,夯实社会青训机构U12/U13队伍建设基础,培养更多足球后备精英人才,2025年,中国足球发展基金会将继续实施社会足球青训质量提升行动计划公益项目。本项目拟在全国公开遴选、资助一批符合条件的公益性社会青训机构,通过资助机构聘请高水平教练、提升教练员等级、建设U12/U13队伍和参加高水平足球赛事,实现促进社会青训机构规范发展和培养高质量足球后备人才的目标,为我国青少年足球事业健康发展贡献力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质和条件

(一)申报资质

1.全国范围内符合申报条件的社会足球青训机构均可申请本项目。社会青训机构是指由社会力量创办,专门提供青少年足球培训服务的组织。

2.各级各类学校、体校、足校和职业俱乐部等青训机构,暂不纳入本项目资助范围。

(二)申报条件

1.本通知发布之前,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且正常经营的体育 类民办非企业和社会服务机构,具备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在法人证书登记注册地开展青少年足球训练,并在登记注册地足球协会注册。

3.执行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财务制度规范健全,拥有独立银行账户,对资助资金具备专款专用、专账核算的财务管理能力。

4.机构已聘用至少一名已获得亚足联/中国足协且执教执照在有效期内的B级及以上级别的教练员担任U12/U13队伍主教练和不少于三名已获得亚足联/中国足协且执教执照在有效期内的C级及以上级别(含守门员教练)的全职教练员开展青少年足球训练。

5.自有或租赁至少一块11人制足球场地,作为固定训练场地。

6.截至本通知发布之日,已建立至少一支U12或U13年龄段队伍(男、女队不限),每队不少于24名队员。

7.队伍每周训练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2课时。暑假期间应有条件组织集训活动。

(三)优先资助条件

1.近三年所培养队员入选中国足协U系列国家队、国家集训队,或培养和输送队员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队、国内外职业俱乐部梯队。

2.登记注册在全国足球发展重点城市和西部地区体教融合足球青训体系建设试点地方。

3.组队参加过中国青少年足球联赛全国总决赛阶段赛事(含与学校共同组队参赛的社会青训机构)。

二、资助方向

(一)主教练薪酬方向

资助机构聘请已获得亚足联/中国足协且执教证书在有效期内的A级及以上级别的教练员担任U12/U13队伍主教练或青训总监薪酬,资助金额不超过12万元。

(二)教练员等级提升培训方向

资助机构已获得中国足协D级及以上级别的教练员证书(含守门员教练、体能教练员)参加由中国足球协会及其会员协会组织的C级及以上级别的教练员等级(含守门员教练员、体能教练员)培训并获等级证书所产生的培训费和差旅费,资助金额不超过3万元。

(三)日常训练方向

资助机构U12、U13队伍日常训练所产生的训练装备采购、训练场地租赁费、专职教练员课时费以及集训的食宿费和交通费,资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

(四)外出参赛方向

资助机构参加由国家体育总局、中国足球协会、我会、省级足球协会、全国足球发展重点城市和西部地区体教融合足球青训体系建设试点地方举办的全国性、区域性、国际性U12、U13及以上年龄段赛事活动的城际交通费和食宿费,资助金额不超过15万元。

三、项目执行时间

项目申报和执行分为A、B两组:

(一)2024年已接受过本项目资助的机构继续申报2025年项目为A组,可申报资助周期为2025年3月1日—8月31日,按通知后附项目资助申请书(A表)(附件1)填报。

(二)新申报机构为B组,可申报资助周期为2025年8月1日—11月30日,按通知后附项目资助申请书(B表)(附件2)填报。

四、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14日(周一)24:00时

五、申报流程

(一)机构自评。拟申报本项目的社会青训机构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自评工作,自评合格后,填写项目资助申请书。

(二)足协审核。申报机构全部申报资料(含项目资助申请书)应由注册地足协审核同意并加盖注册地足协公章。

(三)材料报送。申报机构可于6月30日12点后,登录项目管理平台https://foundation-club.thecfa.info/login完成机构注册,注册成功后,将注册地足协审核合格的申报材料,按要求进行线上申报。申报机构在线上申报完成后将全部申报资料装订成册(一式贰份,加盖申报机构公章和注册地足球协会公章),于7月18日(周五)24:00时前,通过快递邮寄至我会。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东路工人体育场东2门内2号楼,中国足球发展基金会

收件人:许晓峰,电话:(010)67175771转833。

(四)注意事项。若发现申报机构所提交注册、申报信息、资质证明及相关佐证材料,有缺页、漏项、未按要求填写、未提交相关材料或未加盖公章等情形,视为不合格申报,不再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通知。

(五)材料合规性要求。申报机构须保证以上填报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并对填报信息及证明材料的真实、合法、有效性负责。一旦发现申请机构弄虚作假、伪造编造申请资料等情形,经我会查实后,取消资助资格,并通报国家体育总局、中国足球协会。

六、项目评审及资助协议签订

(一)我会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机构所寄送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打分,按照评审分数高低,确定拟资助机构名单。

(二)拟资助机构名单经我会审议后,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会与其签署资助协议。

(三)对年度绩效评价不合格的受资助机构,限期三个月整改后,如仍不能完成绩效目标,将取消受资助资格并追索资助款。

七、联系方式

(一)项目申请资质、资助方向等问题

中国足球发展基金会

联系人:青少年足球发展部 许晓峰

电 话:(010)67175771转833

传 真:(010)87878271

(二)项目管理平台技术操作问题

灵羲体育技术团队

联系人:张睦聪、李培昊

电 话:15911028105

附件:

1.项目资助申请书(A表)

2.项目资助申请书(B表)

3.项目管理平台操作说明

中国足球发展基金会

2025年6月27日

中国足球发展基金会官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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